本标准代替JT/T 4-2004《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和JT/T 663-2006(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规 格系列》。本标准以JT/T 4-2004(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为主,整合了 JT/T 663-2006(公路桥梁 板式橡胶支座规格系列》的内容,与JT/T 4—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定义和符号(见第3章);
——修改了滑板橡胶支座结构组成要求(见4.2.2,2004年版的3.3.2);
——修改了板式橡胶支座型号表示方法(见4. 3,2004年版的3.2);
——增加了支座橡胶含胶量以及不得使用再生胶或粉碎的硫化橡胶的要求(见5.1.1);
一增加了支座设计使用寿命的要求(见5.1.2)
——修改了不锈钢板牌号和加工要求(见5. 3. 3. 1,2004年版的4. 3.4);
一增加了支座上、下钢板材料要求(见5.3.4)
——増加了锚栓材料要求(见5.3.5)
一增加了改性聚四氟乙烯滑板材料要求(见5.3.6.1);
——增加了防尘罩要求(见5.3.9);
一修改了支座实测老化后抗剪弹性模量指标要求(见表7,2004年版的表1);
——増加了支座抗乾黏结性能要求(见表7);
一増加了支座滑板材料性能试验要求(见6.2.2);
—修改了支座解剖试验胶料取样位置要求(见6.5.1 ,2004年版的5.7);
——增加了支座产品说明书要求(见8.2.4);
一修改了试验室标准温度(见A. 1.2004年版的A.2.1);
——修改了检测设备要求(见A.3.4,2004年版的A.3.3)。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的产品分类、结构及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承载力小于5 OOOkN的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的生产、检验和使用。